人民网沈阳7月6日电(汤龙)6日,本网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6月30日,沈阳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24件886人,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33件219人,恶势力集团50件209人,恶势力团伙141件45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93人,判处财产刑累计23463.8万元。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收官阶段,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清源贯通衔接,持续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为辽沈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要求高、审理难度大,是难啃的“硬骨头”,在去年的“百日会战”和今年的“百日攻坚”行动中,市法院严格执行省市扫黑办审限管理的总体部署,督促全市法院形成快审快结、从严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视频、电话调度、下达督办函等形式对38起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适时对案件审理进度进行督导,明确案件的审理进展,确保案件顺利审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于5月20日、6月12日、6月19日集中宣判43件涉黑涉恶案件,24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刑罚。
发布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选取了12件涉黑涉恶、2件“保护伞”案件作为典型案例一并发布,其中涉黑案件7件,恶势力集团案件2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件以及“保护伞”案件2件,有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持枪行凶、垄断相关行业领域、操纵经营“黄赌毒”“套路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校园贷”暴力讨债恶势力集团,有利用宗族势力为非作恶的恶势力团伙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犯罪的多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