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可领补贴

王斯文

2020年06月30日09:21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旨在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大力开展以工代训,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通知》提出,辽宁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农村户籍和符合困难条件(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可上浮20%。

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稳就业、保生活。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通知》要求,补贴标准原则上为每人每月400元,各市可根据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及企业职工人数等情况调整确定本地具体补贴标准。此外,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大型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原有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限不变。对同一人员,企业不可重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据了解,以工代训补贴企业每月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应按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材料。各市要优化经办服务,结合本地重点关注企业清单宣介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精简申领证明材料,对同一企业同时申请多项政策的推行“打包”办理, 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材料。对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金额可依据征缴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缴费记录按规定确定,不再要求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材料。另外,要加快建立补贴资金网上申领渠道,推广“不见面”服务,确保在6月底前,实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全程网办。

(责编:王斯文、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