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可获补贴

徐铁英

2020年06月27日08:51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企业组织职工 开展培训可获补贴

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各类培训将获得补贴,并明确了培训项目、培训内容、补贴金额等相关事宜。

补贴项目包括岗前培训补贴、转岗转业培训补贴、境外培训补贴、职业技能竞赛补贴等。培训对象包括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培训补贴不含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获奖人员奖金和工杂等其他费用。

企业面向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1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企业在职工转岗转业6个月内,组织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1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按实际培训费用80%的标准给予企业境外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2万元。

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给予职工所在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补贴标准为县级竞赛每人1000元、市级竞赛每人1500元、省级竞赛每人2000元、国家级竞赛每人5000元、世界级竞赛每人1万元。省级以下竞赛的每个赛项参赛人员不超过100人。企业享受竞赛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职工参加同一竞赛,按最后竞赛层级给予企业竞赛补贴。

通知还明确,将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范围扩大至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培养成本高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上浮20%。

(责编:李进媛、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