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

孝媛

2020年06月22日16:26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保管不善容易腐败变质,食品安全亦进入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提醒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采购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者,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食品原料,观察食用农产品是否新鲜,预包装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涨袋、胖听的预包装食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藏的食品,不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和无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的进口食品。

对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冷冻冷藏,应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尽量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熟食和直接入口食物宜放在冰箱上层,生的食物宜放在下层,避免贴近冰箱内壁。冷藏后的剩菜、剩饭应确认无腐败变质、并再次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保存并尽快食用。

食品加工制作时应保持清洁,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存放;刀具、砧板、容器的使用应生熟分开,防止混用。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野菜(如化儿草、毒芹、蕨菜等)、野果(如马桑果、桐油果等)、乌头,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外出就餐要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备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洗手,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消费者订购餐饮外卖,应查看商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查验外卖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污染。尽量采取“无接触取餐”,减少人员接触。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出门佩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注意食品安全。如果出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或其它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就医,保存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