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全省率先试水科研经费包干制

陶阳

2020年06月18日08:17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自主支配权,不用再编制项目预算

“按照‘包干制’方案,科研人员将不用再编制项目预算,可以集中精力进行临床科研,为更多患者带去更多、更好的治疗方案。”6月17日,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科教科科长王岩说,“目前,我院承担的‘通过TCR基因的多样性量化评估原发性肝细胞癌患者免疫力的临床研究’项目已经进入公示阶段。”

为深入推进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尊重科研规律,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营造宽松有序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沈阳市制定《公共卫生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包干制”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试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首批在80个公共卫生研发专项常见多发病医疗技术提升类项目中实施。

本次试行改革本着“能放则放、该简则简”的原则,突出诚信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同时,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违规必究”的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科研经费被套取、挪用、浪费等,确保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技研发。

“包干制”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自主支配权,项目不用再编制项目预算。沈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的张颖说:“以往,科研人员要提前几年在项目开始前标出‘出差几次、几个人、住几天’之类的项目预算,显然不太合理,而预算频繁修改也将极大地分散科研人员的精力。现在,只需要在项目实施完毕按照相关科目和要求据实支出。”

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同时是项目管理“包干制”。沈阳市简化项目过程管理,不再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由承担单位自主管理。在项目考核指标不降低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调整项目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成员,调整内容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报沈阳市科技局备案。

放开不等于不管。沈阳市规定:项目验收前,承担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报告或成果报告,接受监督。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决算表和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对于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承担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纳入科研失信名单。

(责编:王斯文、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