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稳市场主体22条措施
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住宅可作为住所登记,全年帮助小微企业融资20亿元……记者6月10日获悉,为保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沈阳市制定22条纾困帮扶政策,涉及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帮扶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创新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四方面内容。
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方面,沈阳市规定一般性企业开办多个事项0.5天内办结,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除法律法规禁止在居住场所经营的特定行业外,住宅可作为住所登记。同一住所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允许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在帮扶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上,沈阳市出台的具体措施包括:全年帮助小微企业完成融资20亿元;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补助,每单位每年累计额度最高20万元;对主导地理标志地方标准的建设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吸纳大学生就业成效较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对技术合同中的专利交易部分,以“后补助”形式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额最高30万元等。
为依法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沈阳市将严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和预警监测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沈阳市还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及相关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的,及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信用修复,可通过书面承诺免除住所现场核查。
沈阳市还创新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如: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降低维持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性制度选择;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清算的市场主体,可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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