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综合施策 超额完成土地利用"双降"指标

孝媛

2021年06月22日10:33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自2015年承接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以来,海城市围绕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夯实农村集体土地权能、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开展实践尝试和制度创新,实现了诸多创新成果,规模和成效均步入全国前列。

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海城市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获得督查激励。今年将对海城市按照1000亩的标准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

为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关系,海城市制定了《海城市盘活闲置土地推进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出台了关于“双降”问题处置不力的惩戒措施,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基数大、盘活力度不到位的镇街、开发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以外的用地,不予配置计划用地指标,要求用地镇街、开发区优先使用批而未供的存量宗地,以收回、转租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用于镇区经济发展。

2020年,海城市充分发挥“三块地”改革试点引领作用,积极盘活存量,严控增量,充分激活土地要素活力。全市共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6.44公顷,下降率为40%;处置闲置土地50.25公顷,下降率为32%,超额完成辽宁省“双降”指标任务要求。

海城市充分发挥规划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有效实现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要求有效落实。2020年,海城市经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中,建设用地占比与上年度同比增长37.8%,农用地占比与上年度同比减少34.6%,土地用途结构进一步优化。

通过源头管控,规范土地供应。海城市全部宗地均进行用地标准及产业结构审查,对超标准用地的项目全部进行用地面积核减,对不符合产业结构目录的项目不予供地,全年单位GDP耗地下降率达16%。

海城市构建了“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土地巡查、执法力度。建立部署了1个一级网格节点,27个二级网格节点,402个三级网格节点,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村(社区),落实到具体地块,使耕地保护“严起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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