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更便捷 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今年4月22日起,沈阳与全国同步,实现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记者6月18日从市民政局获悉,7月1日起,沈阳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将再添新规,为残疾人申领补贴提供更多便利。
跨省通办:
申领补贴不受户籍地限制
以往,沈阳市民想要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等业务,需要本人携带有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从今年4月22日开始,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居住地办理即可,不受户籍地限制。比如,户籍在沈阳市、居住在大连市或是省内外其他城市的申请人,要想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只需要在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直接申请,申请信息将在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平台推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补贴受理窗口,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一网通办:
要件和时限“双精简”
记者了解到,新规实施后,残疾人自愿申请两项补贴时,如果户籍所在地开通了“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申请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残疾人本人可以通过居民身份证验证方式,在社区(村)或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移动端提出申请。在社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移动端申请的需上传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由代办人代为申请的,统一到社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所在地的村尚未开通“全市通办”平台的,仍保持纸质资料申请方式,由残疾人本人或申请代办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城乡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等证件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申请。
在办理时限方面,新规要求,两项补贴审批工作时限由原来的一个月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
街道(乡镇)收到村(居)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提出初审意见;区县(市)残联收到街道(乡镇)提交的申请材料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提出审核意见;区县(市)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提出审批意见。
政策找人:主动联系 应补尽补
据介绍,目前,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已惠及残疾人9.6万余人,已成为覆盖面较为广泛的残疾人福利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还有2000余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尚未申请两项补贴。此次,管理系统开通了“政策找人”功能,民政部门将建立两项补贴常态化数据比对机制,定期通过数据比对,生成符合两项补贴申领条件而尚未申请补贴的残疾人名单,反馈至残联,由残联负责联系并告知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事宜,确保“应补尽补”。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