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首季“开门红”

2021年04月08日10:17  来源:沈阳日报
 

4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财政局了解到,2021年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5.3亿元,同比增长22.2%,较2019年增长2.1%,已逐步恢复并超过疫情前水平。全市一季度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税收总量均列全省首位,税收占比超全省平均水平7.1个百分点,实现了“量”“质”双开门红。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创新财政体制激励政策,在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基础上,结合沈阳市实际,优化创新全市对区县(市)财政管理体制,以“5%定率环比上解”方式激励城区发展;以“税收增量20%奖励”方式激励四区县(市)发展,鼓励各区县(市)主动干事发展经济,带动财政收入增长。

市财政局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比对,客观研判全年收入形势,提早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稳合理增长。建立项目储备库,全面梳理政府闲置资产情况,加快推进直管公房、政府回迁房、闲置楼宇等可处置资产处置变现,依法依规拓展一次性非税收入来源渠道。一季度,全市非税收入完成46.3亿元,增长45.4%,为全市收支平衡做了极大补充。同时,优化税源企业服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为企业降本减负。

努力提高税收占比。据了解,一季度,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59亿元,同比增长16.8%,较2019年增长1.1%,税收占比超全省平均水平7.1个百分点。在一般公共预算“量增”的同时,实现了收入结构的“质优”。

一季度,全市13个区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实现同比增长。其中,7个地区增幅超过20%。

齐头并进,同步发展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一季度,全市增值税增长10.5%,企业所得税增长23%,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带动税收增长的效应逐步显现。同时,密切关注重点纳税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数据库,对全市部分重点企业、新业态经济以及未来可能带来较高税收贡献的重点新建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潜在税收增长点发展态势。(记者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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