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建立环保司法联动机制 打出环保法治“组合拳”

2020年12月30日09:51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司法保障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合力,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了环保、司法联动长效机制,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为抓手,通过共商共议共治,创新性地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

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2020年9月,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处理了一起利用渗坑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污染案件,在促使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者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同时,使得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此,于洪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与区检察院协调对接,开辟绿色通道,极大地提高了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效率。生态环境部门在接到检察建议书的7个工作日内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在30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报告,并通过后督查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防止出现反弹。

2020年,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共完成检察建议回复21件,其中大气污染16件,固废污染3件,水污染2件。在此基础上,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还将公益诉讼办案与区域污染治理有机结合,针对检察建议关注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农村生态环境、企业排污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环境监管效能的全面提升。其中,检察建议中多次提及的农村水污染问题,受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于洪生态环境分局的推动下,于洪区政府累计投资3000余万元,拉动投资近2亿元,解决区内12条黑臭水体直排问题。2020年5月,于洪区被列为生态环境部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第一批综合试点。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保护环境,检察公益在诉讼”主题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号召市民关注生态环境,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身边的环境违法线索。

下一步,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强化与区检察机关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更多有益尝试,形成打击环境犯罪保障环境安全的强大合力,为推进于洪区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构建坚实的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