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9时刚过,家住沈北新区的张女士就来到了位于和平大街七纬路附近的沈阳公证处。不到20分钟,她就拿到了出国留学《公证书》。她说:“以前不止一次办理过公证,不过每次至少得到公证处来两三次,才能办理完自己所申请的公证事项,没想到这次只跑了一次。”
沈阳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副处长李丹告诉记者,公证“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工作是当事人事前通过电话或网络咨询,按照公证机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后,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就能完成的公证事项。
今年10月,沈阳市司法局制发了《关于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的通知》,决定在辽宁省司法厅原有55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基础上,新增51项与市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公证事项,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在全省率先扩大至106项。
沈阳公证处明确规定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无需核实或即时可以核实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工作中要求公证员鼓励、引导当事人在办证前与公证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且做到一次性告知;对于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快速签发,快速出证,推行“立等可取”办证服务模式。
目前,沈阳市沈阳公证处作为试点单位,凡在公证机构业务范围内且属于“最多跑一次”的公证项目,已经全部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市属其他各公证机构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实现106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吕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