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示范推广“包容免罚”监管模式

侯永锋

2020年08月29日08:35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我省示范推广“包容免罚”监管模式

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在营口召开“包容免罚”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现场会,决定以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包容免罚监管及〈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实施办法》为蓝本,在大连、鞍山、盘锦三市及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示范推广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模式,进一步营造更优营商环境,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包容免罚”监管模式,是指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不再进行行政处罚,取而代之的是教育和责令改正。这是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监管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创新推出的一项监管制度。2019年6月,该项制度被评为国务院第六批全国复制推广经验。

“包容免罚”监管模式旨在优化执法理念,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通过动态免罚清单,明确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标准,规范了执法机构在执法行为中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和实施“免罚”的依据,解决了执法干部在合法与合理、处罚与免罚之间选择的两难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纠正初次轻微的违法行为,在实现有效监管防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

据省司法厅有关人士介绍,辽宁省将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深化“包容免罚”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并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规范实施流程和标准,助力经济主体快速发展。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