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充分发挥主推手作用,积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消防通道专项治理纳入《锦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制定范畴。
该《条例(草案)》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的原则,分总则、预防和监管、调查与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个章节,共二十七条。其中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将“占用城乡规划确定的消防通道的行为”明确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行为”,由查处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此次支队提请将消防通道专项治理纳入地方性法规制定范畴,是锦州市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的又一强力举措,对于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锦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