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杰出人才可获五百万资助和百万房补

丁冬

2020年08月21日11:35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沈阳发布吸引高精尖人才办法

在沈阳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相关资助补贴,最高为1000万元、最低100万元,其中50%奖励给个人。同时,还可获得最少50万元的购房补贴。8月19日,沈阳市印发的《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提出上述内容。

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已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12个月,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业绩,申报时仍在沈阳工作;被认定为沈阳市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其中被认定为领军人才的,需在沈阳市自主创办企业;在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的需为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正常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和产业规模,市场前景良好;申报单位为事业的,应为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且申请资助补贴人才的科研成果,已与沈阳市企业实现有效对接,为产业升级作出重要贡献。

资助标准为,给予顶尖人才1000万元资助,“一事一议”解决住房问题;给予杰出人才500万元资助和10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创业型领军人才100万元资助和50万元购房补贴。资助资金将分3年发放至人才所在单位,其中50%作为人才奖励,由单位发给人才本人;另外50%作为项目资助经费,用于人才开展创新创业项目过程中购买设备、建设场地、出版著作、学术交流等。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

(责编:尹柏寒、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