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人民币知识 守法守规防骗术

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普及人民币知识宣传

2020年08月10日16:57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针对社会上冒用人民银行非法买卖人民币产品、人民币图样滥用、拒收现金、农村地区假币案件高发等突出问题,为增强社会公众防伪反假意识和假币辨别能力,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履行责任担当,向广大社会公众宣传人民币知识,营造全社会爱护人民币氛围。

知识点一:人民币图样管理

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有严格规定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2号)于2019年11月15日起实施。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者局部图案。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都见过“高仿”人民币冥币、人民币蛋糕、人民币花束、人民币钱包等物品。这些物品看着有“创意”,但这些行为真的可行吗?

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购买带有人民币图样祭祀用品等商品。让我们携手共同维护良好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环境!

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条件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反映国内外科学文化成果、宣传爱护人民币和人民币防伪知识、展示人民币设计艺术、促进钱币文化健康发展为目的,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的受理机构和审批积分有哪些?

使用人民币图样实行属地管理、一事一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 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分支机构的审批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摘自《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2号)

知识点二: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8〕10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目的?

一是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公众对现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二是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三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们要维护全体消费者特别是那些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群体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整治拒收现金的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可以只接受非现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摘自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8〕10号公告和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整治拒收现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知识点三:警惕人民币收藏品买卖诈骗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范冒用人民银行名义销售人民币类收藏品的风险提示》,人民银行从未发行过任何“人民币(纪念币)珍藏册”“人民币(纪念币)大全套”“人民币(纪念币)纪念册”类产品,任何宣称“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回购”,以人民银行名义进行宣传的人民币类收藏品均为虚假宣传,请公众注意防范。

人民币类收藏品的买卖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人民币类收藏品时,应谨慎选择购买渠道,甄别真伪,不要误信虚假宣传,防范利益受损。人民币(纪念币)发行信息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为准。

摘自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范冒用人民银行名义销售人民币类收藏品的风险提示》

常见人民币收藏品骗局特点

小利招揽: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声称开展等值兑换、赠送等活动,吸引贪图小利或好奇的公众上门。

洗脑营销:以等值兑换为诱饵,一旦公众感兴趣,销售人员便把等值兑换和赠送先放在一边,转而向群众宣传其他产品的所谓稀缺性和升值前景,哄骗群众购买。

冒用名义:通过在产品宣传中声称“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在产品中附带伪造的“中国人民银行监制”字样的收藏证书,或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名义等虚假宣传。

高价销售:此类公司销售的装帧流通人民币产品、外币产品等销售价格远远高于产品面值,远高于当地钱币市场上的价格,一旦销售成功,就能获得暴利。

虚假宣传:在报纸、电视、网络发布广告,或通过电话推销等方式,夸大宣传升值前景,诱骗群众消费。

“爱护人民币 人人有责”大家争做爱护人民币好公民

(责编:汤龙、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