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基层公共岗位服务人员激励政策

王斯文

2020年07月27日10:18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共岗位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人社部门可使用当年招录指标与其续签三年服务协议。

近日,沈阳市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基层公共岗位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可再任用3年。

今年,沈阳市将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具体内容由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服务人员考核办法,考核种类包含年考核(每满12个月)与服务期满考核;考核层次至少包含合格与优秀,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总考核人数的20%。各地区的考核办法将在两个月内出台并面向社会公布。对服务期满考核结果优秀的,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各地区可使用当年招录指标与其续签3年服务协议。

除按此次通知规定的延长服务方式,原则上不再续签,期满人员可根据失业保险有关规定领取失业金。对服务期满前怀孕的服务人员,为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由各地区人社部门与其签订服务协议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工作、生活补贴等相关费用按原渠道列支。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不再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责编:王斯文、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