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9200余家商家承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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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沈阳11月6日电 (记者孝媛)11月6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优化消费环境月”暨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的“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已于11月1日启动,主题是“放心消费 你我共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孝媛摄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问题,紧贴消费一线场景,召开“双十一”电商平台行政指导会,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组织“一老一小”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消费品比较试验和“辽宁优品”宣传推介,组织骑手志愿者开展消费体察等系列活动。
为打造“放心消费在辽宁”品牌,去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化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27个省(中)直部门出台《辽宁省消费环境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五大行动、21项重点任务;牵头建立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32家成员单位同题共答,推动消费维权协同治理迈出坚实步伐。
在响应群众诉求方面,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12315平台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系统推进提质增效。12315平台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全部超过99.9%。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办理投诉举报咨询36.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83.7万元。同时,强化数据赋能,配合各部门提供各类案件线索超过14万条。
聚焦多元化解,辽宁创新打造“无忧退、线上解、就近诉”维权新机制。目前全省已有9212家主体承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发展依托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单位3656家,累计化解消费纠纷3.1万件;在商场、市场、景区等消费密集区域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今年以来新发展服务站311家,累计达1854家,实现“诉求不离场、维权在身边”。
放心消费主体培育是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抓手。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推动经营者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方面主动“亮承诺、表态度”,通过自主承诺、在线申报核验、对外公示、赋码赋标四个环节,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元和集聚区,以经营者“主动承诺”小切口带动消费环境“大提升”。
沈阳市推动重点商圈经营主体参与放心消费承诺,在65家重点早夜市推行小额纠纷现场处置机制,发展ODR企业939家,设立维权服务站216家,推动2698家线下经营者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辽宁省消协办公室围绕消费教育引导、社会监督、投诉处理等公益性职责,连续三年制作发布“消费教育课堂”视频宣传短片32个,网络点击量累计超过540万次,推动消费维权提质增效。
下一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培育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单元和集聚区,推动“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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