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建议 | 网友建言管理违规养犬 辽宁沈阳:强化宣传与整治相结合

“城市(四环)内的居民小区、公园内老人、妇女、儿童居多,经常出现违规养犬人在遛狗,其中有很多禁养的大型犬类。”近日,辽宁沈阳的一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吐槽”违规养犬带来的安全隐患、随处便溺、夜晚犬吠扰民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网友留言截图(点击查看留言)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沈阳市公安局在回复中表示,该局将强化宣传与整治相结合,努力让依法文明养犬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为强化文明养犬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文明氛围,沈阳市公安局联合社区、物业、宠物诊疗美容机构等,广泛发放、张贴文明养犬宣传品9万余份,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犬主微信群等媒介,定期发送文明养犬提示语,在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户外宣传牌1千余个,利用媒体报道宣传沈阳市养犬政策规定,发出文明养犬倡议,并联合全市多家动物医院,常态化开展“依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宣传指导科学、文明养犬,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提醒。
官方回复截图
沈阳市公安局还会同沈阳市房产局积极督促街道社区和小区物业强化管理。在原有常态化巡查检查基础上,建立发现处置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落实“日检查、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向区政府专报推送等比例抽查的巡查情况、问题分析和评价排名,强化“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限时反馈”闭环流程。对连续排名末位的,启动约谈机制;对连续排名后三名的,启动提示函;对多次提示拒不整改的地区,在一定范围内曝光。同时,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向养犬行为上延伸,鼓励业主自发地参与社区自治,建立社区犬只档案,制定社区文明养犬公约,邻里之间互相监督,规范不文明养宠行为。下一步,沈阳市房产局将认真研究小区内设立“宠物卫生间”的可行性,制定符合沈阳市实际的鼓励引导意见,不断促进文明和谐的社区建设。
在宣传引导与强化管理的同时,沈阳市公安局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违规养犬行为开展了常态化整治,2024年以来,共整治无证养犬1823起、不牵绳遛犬1.2万余起、公共场所遛犬5193起、犬扰民2639起、违规饲养禁养犬155起。
此外,为方便市民办理犬证,沈阳市公安局积极拓展互联网+民生警务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电子犬证网上全流程办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犬证,2024年至今,新增登记犬只1.3万余只,大幅提升了犬只登记率、办证率,促进依法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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