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机关依法严打污染环境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万元
人民网沈阳6月6日电 (王斯文)本网从辽宁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污染水源、土壤、大气等突出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辽宁生态环境安全。行动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创新“以打开路、以打带建、以打固防、以打聚力”的“四打”工作模式,牵动战、建、防、治一体推进,辽宁环境污染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5%。
据了解,在破案攻坚方面,全省公安机关坚决打掉环境污染犯罪的利益链条,强化对环境污染犯罪流窜作案的协同作战,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突击队,直接侦办重大、疑难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环境污染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人,打掉犯罪团伙92个,捣毁黑窝点168个,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万元,有效挤压了环境污染犯罪活动空间。特别是在春耕备耕阶段开展的“净土保粮”行动中,公安机关聚焦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土地、灌溉水源和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共侦破刑事案件116起,配合行政部门收回农用地6203亩,其中耕地4120亩,涉案黑土泥炭4058立方米,有力维护了农村良好社会秩序,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
根据环境污染犯罪形势发展变化,全省公安机关强化数智赋能,创建省市县三级“数智化侦查中心”,实现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采取警种、岗位混合编组方式,同时,组建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领域情报研判队伍。针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环境污染犯罪高发问题,充分发挥辽宁“一村一辅警”全覆盖优势,组织驻村辅警进万家、进企业、进工厂,督促压实生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及时发现源头隐患,防止“小排放”酿成“大污染”。专项行动期间,排查环境风险隐患105个,整治突出问题68件。为应对环境污染犯罪流窜作案问题,进一步创新警务模式,建立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4+1”协作机制,划分“辽东、辽南、辽西北、辽中部”4个协作区,围绕流窜作案、跨区域转移、倾倒、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犯罪,强化协同作战、同步治理,共筑环境安全屏障。同时,辽宁省公安厅还成立1支专案突击队,对全省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侦办。
此外,公安机关依据有关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合力治污,目前已发放奖励32万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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