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百亿投资让沈阳新市民“租”有所居

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为解决这些地区租赁房源总量不足问题,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近年来,中央财政对相关城市给予资金支持,推动其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12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三年来,沈阳市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累计使用资金超百亿元,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主体供给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体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发展。
2020年7月,沈阳市入选国家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3年共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亿元,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以及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等支出。3年试点期间,在获得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沈阳市落实市以下地方配套资金0.9亿元,直接带动社会资本投入80多亿元,构建了以国有企业为引领、品牌机构为提升、中小机构规范参与的多元化市场运营体系。试点期间,累计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21家,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为加强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在省财政厅指导下,沈阳市制定了《沈阳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求、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等,通过加强项目过程跟踪、规范造价审核以及对国企、科研院所等机构实行按项目进度预拨补助资金、实行资金监管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资金安全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在搭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方面,沈阳市以“一图、四库、六平台”为整体架构,积极开展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改造工作。全市累计遴选(认定)符合条件的192个项目纳入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监管。此外,沈阳市还充分利用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扶持政策,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改造等多种方式,多元化筹集房源,累计筹集新增租赁住房7.25万套,超计划筹集1.35万套,有效扩大了租赁住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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