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7月27日,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审查批准了设区的市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郝鹏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国水平,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进一步坚定了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信心和决心。这些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同时,这也是全省上下团结拼搏、奋力攻坚的结果,凝聚着包括人大在内的全省各级各部门干部的心血和付出。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动,在为实施三年行动提供法治保障、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良好起步。实践再次证明,大干必有成果,奋斗就有回报,只要全省各级干部共同努力,锚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不动摇,我们一定能够积小胜为大胜,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
郝鹏强调,做好今年下半年工作,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咬定目标、乘势而上、真抓实干,奋力夺取首战之年全面胜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履职尽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作出人大应有贡献。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展现人大作为,紧紧围绕国家所需、辽宁所能,为辽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综合试验区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立法和执法检查,助推农业强省建设,推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积极推动三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要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展现人大作为,加快制定公平竞争条例,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推动基层法院发挥好“主力军”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要在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中展现人大作为,积极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加强对“向北开放”的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促进对外工作与外宣工作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及我省对外开放。要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展现人大作为,紧紧围绕住房、教育、就业、收入、医疗、生态环境等群众身边的具体事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稳就业”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好环保领域立法、监督工作。要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中展现人大作为,发扬斗争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督促执法部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要在打造“四个机关”中展现人大作为,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意识,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善始善终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做政治生态的建设者、“护林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群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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