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脚底安全” 辽宁开展“出行保障”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人民网沈阳5月18日电(王斯文)在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本网从辽宁省检察院召开的“出行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出行方面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出行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两年来,共开展实地调研2620余次,办理涉窨井设施安全,残疾人、老年人出行保障等公益诉讼案件69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74份,推动行政机关排除窨井盖缺损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14000余处,解决无障碍设施缺失、破损问题2100余处。
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据了解,辽宁现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1000多万人、持证残疾人110多万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势在必行。
在为期两年的“出行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省检察院与省残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工作重点,推动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对窨井、盲道、无障碍停车位等路面安全问题开展整治工作,沈阳市检察院借助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收集线索,排查盲道1000余处,立案63件;大连检察机关办理盲道、人行道被侵占案件49件。
辽宁检察机关还十分注重破解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大连开发区检察院通过案件办理,推动相关部门查处违停侵占盲道等交通违法案件2400余件,提升了辖区交通环境安全系数;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临街商户经营占用盲道案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一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收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发布会上,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辽宁各级残联组织将以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工作配合和业务协同,形成保护合力,依法保护残疾人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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