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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柔性执法助力企业快速复工复产

2022年04月15日1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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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沈阳市此轮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8号)》关于全力推进“双统筹”,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开工建设的要求,结合沈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13日制定相关措施并下发关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柔性执法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什么是“柔性执法”?

柔性执法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处罚的法定要件,结合市政府首批包容审慎免罚清单的规定,充分考虑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对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帮扶和整改,不予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一种执法方式。

为什么要实施柔性执法?

一是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疫情防控的实际和复工复产的困难。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自主改正违法行为,从而实现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目标。

二是坚决落实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举措。将执法的目的圈定在促进企业自主守法和持续改善上,发挥企业作为环境治理主体的作用,同时也最大限度发挥环境执法部门帮扶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作用。

三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差异化执法的工作目标。通过帮扶与整改的方式,支持积极整改、非主观故意和违法后果显著轻微的企业迅速消除违法行为;同时集中有限的执法力量,最大限度把打击处理对象锁定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无视环境治理义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上。

哪些违法行为是本次柔性执法帮扶的重点?

通知提出了8类主要违法行为均是因疫情防控或复工复产实际困难导致的违法行为,包括:企业因突然停产,污染治理设施难以在复产过程中立刻恢复的;企业停产期间无法及时实施申报登记或履行环境管理义务的;因疫情防控需要,物流受到影响无法第一时间转移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等等。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将主动对接各类企业和经营主体,力争第一时间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治理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并消除违法行为,助力沈阳市各类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责编:李进媛、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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