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辽宁频道>>本网原创

有期徒刑9个月!辽宁首例涉疫情防控犯罪案宣判

2022年03月28日20:55 |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小字号

人民网沈阳3月28日电(王斯文) 线上庭审、当庭宣判,从提起公诉到案件审结仅4天。3月27日,阜新阜蒙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在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温某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这也是辽宁此轮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16日至17日,阜蒙县开展全县农村乡镇第一轮核酸检测工作。3月17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温某某在核酸检测点不听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私自插队被工作人员制止后,离开检测点回到家中取菜刀返回检测点,持刀对现场工作人员挥舞并对现场隔离设施进行砍、砸,致使工作人员受伤,现场隔离设施毁坏,妨碍了核酸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某持刀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检疫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被告人温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温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阜蒙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承办法官在认真审核证据、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速裁快审优势,加班加点、从严从快审理此案,同时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使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辩护权,实现法官、公诉人和辩护人与被告人线上“隔空对话”,确保了各环节衔接紧密、全流程规范顺畅。

(责编:王斯文、汤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