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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辽宁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在6万人以上

2022年02月22日10:36 |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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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2月22日电 (王斯文)本网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为深化辽宁省技工院校改革,促进技工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辽宁省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辽宁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6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达到5.5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5万人次以上。

《意见》提出,要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鼓励和支持各市技工院校,结合本地经济特色和产业布局,紧密对接优势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发展装备制造、冶金化工、人工智能、新能源、现代物流、康养照护、互联网营销等一批产业需要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的技工教育专业体系。根据新经济、新业态、新职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开设相关专业。积极参与国家技工院校大类专业建设,争取将辽宁优势和特色专业纳入国家大类通用的专业课课程标准和主体专业课程规范的开发范围。完善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教学融合、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贯通、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对接,使学生在学习中体验工作的责任和经验,在工作中学习知识和技能,加快实现从学生到劳动者的角色转换。

《意见》强调,要完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鼓励通过合并、合作、集团办学等方式建立技师学院,或将条件成熟的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提升为技师学院。充分落实技工院校实施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技工院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配齐专业教师。技工院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

《意见》还提出要巩固扩大招生规模,稳定全日制招生,扩大非全日制招生,逐步提升高级工班招生比例。结合本地职普比例,依托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做好初高中生源的对接,扩大技师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比例,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积极面向辽宁省乡村振兴17个重点帮扶县招生,确保有就读意愿的“两后生”接受技工教育,脱贫家庭和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有机会参加职业培训。

此外,大力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技工院校可申请将本校优势专业、当地急需紧缺专业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专业目录。引导技工院校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开展职业培训包示范培训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免费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抓好,增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社会化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培训补贴。针对承担职业培训任务较重的技工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完善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同时,《意见》还要求在技工院校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技工院校可依托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学生提供所需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支持技工院校申请成为职业技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各类就业群体提供培训评价服务。

(责编:王斯文、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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