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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2021年11月23日16:41 |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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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截至2021年6月30日,沈阳市应当公示年报的企业为283041户,已公示年报的企业为264169户,年报率为93.33%,比上一年度92.86%高出0.65个百分点,完成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低于90%的要求,达到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低于上一年度年报率水平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沈阳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公示即监管”理念,引导企业接受市场规则,习惯社会监督,把信用建立在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基础之上,让公众对企业基本状况可获取、可评价,促进企业自身不断成熟。

为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目标时限、重点工作等相关要求,并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示《关于市场主体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的公告》,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填报公示年度报告。同时,开设年报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时间有人接听、有人解答。此外,夯实属地内应报企业基数,切实做好休眠企业清理吊销工作。对未年报仍为存续状态的企业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抓好休眠企业的清吊工作。

(责编:孝媛、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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