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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执法”行动 

2021年10月13日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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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中所含的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是产生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并且机动车属于低空污染源,扩散高度仅为为1.5米左右,真接危害人体健康。目前,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将近300万,且以每年20万的速度再增加。因此,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就成为了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共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量74家、每年检验机动车约76万台次。“检车线”作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第一道防线”,属于强制检测措施,承担着及时了解尾气排放情况,督促车主及时保养,确保达标上路的职能。检测结果是否公正准确,对尾气污染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启动了机动车尾气“十月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在前阶段柴油货车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启动“十月攻坚”第二阶段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将保持“严”的总基调,紧盯“检测数据造假、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违规检验检测”等重点环节,对全市所有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数据分析研判。突出“倒查”,通过遥感、路检路查、信访投诉、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发现疑似违规检测车辆后,对排放检验机构的检测数据进行反推倒查,通过年检录像、检测数据分析检测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实施检测、检测结果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蒙混过关的情况。

开展联合执法。由执法队员、行业协会和环保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达现场”的方式,重点对尾气检测机构存在的冒名顶替被检车辆、不插取样管、篡改检测信息等违法行为开展突击执法检查。

实施联合惩戒。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环检机构立即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暂停数据上传,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并由负责资质认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质。

(责编:王斯文、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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