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辽宁频道>>经济民生

违规销售误导客户 保险代理人判赔退保损失

周贤忠
2021年09月09日10:38 | 来源:沈阳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违规销售误导客户保险代理人判赔退保损失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审结一起保险公司与原代理人违规销售追偿纠纷案,法院判决原代理人孙某返还保险公司代理佣金,赔偿保单退保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沈阳某保险公司原代理人孙某,在展业过程中违反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存在误导客户及承诺额外保险利益,代签名、阻碍客户履行入职告知义务行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事项,严重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行为,被客户投诉至银保监局。

经调查,孙某被投诉事实成立,违规证据确凿。此外,孙某在离职后还涉嫌参与“非法代理退保”活动,情节恶劣,保险公司对其依法提起诉讼。2021年3月,一审法院判决原代理人孙某返还保险公司代理佣金,赔偿保单退保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孙某不服,提起上诉。市法院于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带给大众的启示是:违规销售、误导客户必追责,组织、参与代理退保,虚构事实、教唆客户捏造、虚构事实均属欺诈行为,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如涉嫌欺诈、泄露客户信息等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

(注:文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

风险提示

7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了工作部署,打击范围扩大到十个领域,并首次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纳入其中。

8月23日,沈阳市金融发展局、沈阳市公安局、辽宁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代理投诉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成立“代理退保”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违法违规侵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亮剑,依法打击,坚定维护保险市场公平、公正、稳定繁荣发展的金融经营秩序,营造保险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责编:孝媛、汤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