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辽宁频道>>经济民生

沈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实行“网上办”

邱菊
2021年08月31日19:38 | 来源:沈阳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实行“网上办”

“取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纸质备案,全面实行网上备案,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先行先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取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纸质备案,全面实行网上备案。该政策试行以来,57家新备案企业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企业一致反映这种不见面办理省时省力。

记者了解到,取消纸质备案前,企业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需要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完成线下和线上备案,相当于两次程序两次备案。纸质文件备案,需要企业到所属区域生态环境分局递交备案要件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并履行审核、验收等程序后,再对企业出具备案手续,中间需要企业反复多次跑腿,时间长、程序多,增加了企业负担,增加了行政成本。取消纸质备案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在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经所属区域生态环境分局线上审核,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报告,该备案即为完成。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纸质备案、实行网上备案,变线上线下“二遍事”为线上“一遍成”,是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聚焦主责主业,紧盯企业关注的痛点、热点、难点,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的一项具体实践活动。

该负责人还介绍,实行网上备案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进一步厘清了管理界限责任,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地位,同时规范了政府管理职能,使工作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监管执法当中。

(责编:王斯文、汤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