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轶率队,开展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本溪、抚顺、朝阳、阜新4个市,深入畜禽养殖场、种畜场、畜禽加工销售企业等,详细了解各地畜禽的品种选育、养殖、生产经营、交易与运输、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情况,并进行了随机抽查。
在各市,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实施畜牧法的情况汇报和相关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各市贯彻落实畜牧法取得的成绩,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我省积极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2020年畜牧业产值占全省农业总产值35%,全国排第十位,已成为畜牧业主产省。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现代化畜牧产业体系、增强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畜产品供给质量水平、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依法保障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和支持畜牧业调整结构、科学布局,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做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实现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双赢。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把握市场规律,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谋划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畜牧业。要扎实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发挥龙头企业与科技示范户带动作用,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以畜禽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确保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
执法检查组要求,落实地方政府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责任,加大各方投入保障,加强畜牧业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要加强畜牧业防疫、科技服务、执法队伍建设,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加快推进畜牧业保险,保障畜禽养殖安全工作,建立长期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畜牧业抵御疫情风险、市场价格风险及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畜牧业现代化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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