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沈阳三年改造1723个老旧小区

陶阳

2021年06月08日06:54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改造同步

  记者6月7日获悉,沈阳市制定《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3年行动工作方案》,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1723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其中,2021年改造121个,2022年和2023年各改造801个。

  据了解,沈阳市在“十三五”期间共改造老旧小区950个,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增加了使用功能,强化了安全设施,完善了园区配套。目前,沈阳市还有1723个老旧小区需进行改造。为此,沈阳市制定方案,将全市2000年6月底前建成并交付使用,房屋住用功能较差、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破损严重、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范围。

  “三年行动”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一拆”即拆除违建;“五改”即线缆管线入地改造、建筑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三增加”即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和城市书屋等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先标准后设计,先功能后提升,先拆违后改造,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内容分为基础类(必改项目)、完善类(可改项目)、提升类(宜改项目)和后续管理类。具体包括:实施道路改造,重新修建破损沥青路面;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利用小区空地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等。

  改造还坚持拆旧更新与文化传承相结合,坚持与基础设施、背街小巷、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相同步,坚持改管并重,落实后续长效管理,健全造血功能等。其中,在后续长效管理方面,沈阳市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提供专业化或保障型物业服务,对无法召开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可由区(县)政府指定信誉良好的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保障型物业服务;探索建立改造后老旧小区维修资金专户,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