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辽宁高院构建“1+2+5”工作体系

2021年05月11日06:26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5月11日电 (王斯文)本网从辽宁省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视频调度会上获悉,即日起,全省法院以5个专项活动和2个专项整治为载体,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会议首先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对贯彻落实《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的要求,并对《评估办法》进行全面解读辅导。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强调,全省法院要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以落实《评估办法》为牵引,系统化、项目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扎实开展5个专项活动和2个专项整治。

据悉,5个专项活动分别是: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活动,要求严格按照《关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部分经济类犯罪办案指引》规定,规范办理流程、办案时限、证据标准,解决好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关切。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通过提高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效率,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推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涉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加强诉源治理和裁判指引,依法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活动,采用案件台账和执行指挥平台相结合方式,认真排查梳理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情况,逐案研究对策,全面摸排清理,推动构建“以特殊主体为表率”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实现“办事、办案、反映问题三个不用找关系”专项活动,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落实跨域立案、首问负责制、院庭长接待等制度,构建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等5项制度,精准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2个专项整治是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问题专项整治和涉市场主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目的是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久压不决、久拖不决、久执不决问题,防止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而“拖瘦”“拖垮”企业。省法院将统一全省法院审限管理标准,对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建立台账,每月通报台账内案件清理进度,逐案核查,一案一策,及时清理,做好案款发放与管理工作衔接,完善案款发放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

会上,各中院、大连海事法院等17家法院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措施落实和“提升年”推进情况作汇报发言。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