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四级”包保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

赵铭

2021年04月20日07:53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我省“四级”包保防范化解 尾矿库安全风险

  4月19日,记者从省安委办了解到,为有效提升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日前,我省进一步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四级”包保责任制。

  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我省将逐级落实尾矿库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每一座尾矿库都有包保责任人,实行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构建风险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在汛期前对辖区内尾矿库逐库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以防漫坝、溃坝、漫顶为重点,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措施。持续开展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尾矿库整顿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建设和生产的尾矿库,加强尾矿库闭库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稳定性满足安全要求。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