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始建于1952年的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与始建于1947年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合并组建的省属本科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学校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建。


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一代又一代沈工程人历经风雨,奋进不辍,不断汇集发展力量,不断探索强校之路,一路走来,沈工程人凝聚了“明德致知、精工博学”的校训精神,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干部和电力人才,抒写了学校不忘初心、薪火传承的壮丽诗篇!

初心使命,历久弥新。沈阳工程学院各项事业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始终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职责使命,不断提高党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将初心使命一代代薪火相传。

漫漫长路,不断求索。沈阳工程学院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厚植学生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

学校坚持“服务电力、服务辽宁,工程教育、应用为本,产教融合、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大力弘扬“用雷锋精神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面向国家能源电力行业需求和服务辽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探索构建更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业精于勤,笃行不怠。沈阳工程学院多次荣获“先进党委”“优秀单位”“平安校园”等称号,是“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近年来始终保持较高就业率,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获评“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高校”,多次荣获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是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20年荣获“辽宁省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