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刘家伟

2021年04月13日07:41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鞍山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根据日前印发的《鞍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鞍山市将采取加强耕地资源利用保护、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切实做好全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全市耕地面积稳定在27.13万公顷以上,为打造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贡献力量。

  在加强耕地资源利用保护、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方面,鞍山市将从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重点发力。其中,全市将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除国家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外,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积极争取高标准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绿色高效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7.33万公顷以上。

  在加强政策支持、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方面,鞍山市将从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项目、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发力。其中,全市将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加大薄弱环节机械化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不断提升粮食生产全程的机械化水平。同时,统筹谋划粮食加工能力布局,培育壮大一批粮食产业龙头企业,支持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

  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强化监管和引导方面,鞍山市将从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等重点发力。其中,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粮食作物,保障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同时,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

(责编:汤龙、王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