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李女士问:我女儿5岁,患有小儿先天性成骨不全症,为了给孩子治病,花光积蓄并欠下外债,想问一下,我可以给孩子申请救助吗?怎么申请?
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辽宁省已连续3年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18年,辽宁省出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在国家救助标准基础上提标扩面,救助对象包括具有辽宁户籍、0至7周岁,并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有出生缺陷和发育异常、需要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的儿童。这些儿童有无办理残疾人证均可申请,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残疾儿童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等。
救助内容涉及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旨在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其中,康复训练类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在0至7周岁逐年连续康复训练,佩戴助听器的听障儿童言语训练1年,每人每年定额补助1.2万元;实施人工耳蜗、重度腭裂、下颚裂手术后进行言语训练费用,每人一次性定额补助1.4万元。手术类补助标准为: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视力和肢体(脑瘫)矫治手术、重度腭裂、下颚裂、脊柱裂手术的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定额补助1.2万元。辅助器具类补助标准为:城乡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产品成本费最高补助限额10万元,轻度听障儿童助听器产品(双耳)成本费最高补助限额5000元;肢体残疾儿童装配上肢、下肢,足踝、腕、脊柱、膝、髋等多种矫形器、配置轮椅、助行器等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补助。辅助器具服务类补助标准为:助听器验配调试、助行器制作每人一次性定额补助1200元。此外,在居住地以外城市的专业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当日往返有困难、需要家长专门陪护的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还可以获得最高限额2万元的生活补助。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以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发放地的县(市)区残联组织提出救助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详情可咨询省残联康复部:024-8693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