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通过省营商环境建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并通知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动态调整完善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本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44大项,相比于2019版,取消了省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新增了残联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国防科工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子目录上,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动态调整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同步下发的通知要求,对于目录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对于目录新增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还要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效能评估和意见反馈机制,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