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院建立四项机制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刘乐

2021年03月22日07:25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以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辽宁全省法院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部署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其中,将着力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期,省法院拟出台《关于对办理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工作指引》,建立办理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工作机制。将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评估工作纳入必经程序,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全过程,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部类,在司法公开、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办案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努力把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为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机制,全省法院将建立投诉“绿色通道”,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专门窗口,畅通12368热线等投诉渠道,规范营商局转办营商环境投诉件办理工作,建立完善诉求登记、移交、转办、反馈、评价、考核、通报等工作流程,为企业办事、咨询、投诉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全省法院将通过送法进企业服务、邀请企业家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聘请企业家担任陪审员和调解员等渠道,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助力企业提升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防范风险能力,不断健全司法与企业互动机制。

此外,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畅通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渠道,联动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深刻认识和理解企业的社会属性,贯彻新发展理念,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获新生;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实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解决“新官不理旧事”等问题,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让投资者有预期的法律保障。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