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近日大连市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成本。
具体内容包括,实行降费让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适当降低担保费率,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的收费行为,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减免服务收费,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构建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于加入全省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代偿风险,原则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承担不低于20%的风险责任;市级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承担不低于20%的风险责任;担保机构依法承担其余风险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本地区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机构代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