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服兵役大学生可获教育资助

葛红霞

2021年02月19日11:17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家庭困难服兵役大学生可获教育资助

  李同学家长:我的孩子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准备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孩子大学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这种情况可以参军入伍吗?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有哪些资助政策?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决定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像您家孩子这种情况,可以应征入伍,并申请国家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等,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辽宁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招收为士官的,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报名的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报所在高校审核盖章;学生凭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向高校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可凭退役证书复印件,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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