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为29.9万人,较2020年同期增加7500多人。日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内各高校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及市场化岗位,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完善就业统计评价,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用足用好促进就业政策,推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招录工作安排,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加大毕业生基层就业引导力度,鼓励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兵工作;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增强岗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深入开展校地合作,建立供需对接机制,大力开辟省内就业市场,增加省内就业岗位供给,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鼓励毕业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地见效;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见习实现就业。
通知要求各高校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引导毕业生主动投身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各高校要把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构建部、省、校联通共享的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网上招聘、网上签约、就业手续网上办理等相关服务工作等。
另外,我省将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实施低收入家庭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相关培训。各高校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帮助贫困生尽快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