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辽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全覆盖

2020年12月14日07:13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12月14日电(汤龙、实习生田帅)日前,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意见》提出,争取到2022年底,辽宁省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业务余额500亿元以上,支小支农业务占比80%以上。

《意见》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担保费率,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2020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费。

各市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研究提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方案,通过新设、增资、合并、重组等方式整合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重点培育1至2家资本实力、业务规模和风险管控等方面优势突出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2021年底前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鼓励市级骨干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原则上要达到5亿元以上,其中,沈阳、大连要达到10亿元以上。

今年10月,工信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92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快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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