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在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已采集标准人像和指纹信息的辽宁常住户口公民,因证件损坏需要换领或证件丢失需要补领的,可以通过全程网办,实现“一次不用跑”;在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报警人可查询警情处理结果,被害人可查询案件办理进展……
12月7日,本网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办事方便和服务企业发展,《辽宁省公安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项新举措》(以下简称《新举措》)正式发布实施。
据介绍,该举措是辽宁省公安厅党委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实现“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新突破”的实际行动。《新举措》共涉及6个公安业务管理职能,其中,治安管理23项、交通管理3项,还有单位内部管理、保安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以及执法公开。
为最大限度减免申请材料,《新举措》中提到,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爆破作业人员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6项政务服务不再需要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类证明、管理制度等13类申请材料。据介绍,此次取消现场备案,并不是说取消备案,而是不需要到现场进行备案。以前,新开办的娱乐场所、废旧金属收购、开锁、机修业的经营者需要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现场备案。在这次《新举措》推广实施后,上述行业的经营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执照后,公安机关会在第一时间调取该企业的登记信息,实行内部登记建档备案,这样就不再需要再到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备案,真正实现了“不见面备案”,最大限度方便了企业经营。
户口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也是使用最频繁的。《新举措》中提到,关于出生日期更正等8项户口申报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新生婴儿出生落户等29项户口申报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通过对内部现有的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大幅缩减了户口申报事项的办理时限,让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质量,旨在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辽宁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道。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潘春吉表示,为确保《新举措》落实,省公安厅将加强对基层的专业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新举措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的红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