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纳入国家集采范围未中选药品实行梯度降价

徐铁英

2020年11月05日07:22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我省要求纳入国家集采范围未中选药品实行梯度降价

在今年11月1日实施的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过程中,我省要求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的未中选药品实行联动梯度降价。对阿那曲唑口服常释剂型等55个品种,涉及662个品规、315个企业的药品实行梯度降价,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达到梯度降价降幅要求的共计148个品规,平均降幅为21.1%。

为了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辐射效应,让患者享受到药品带量采购的实惠,对于已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其他未中选药品,我省要求须以中选价托底,在现行挂网采购价的基础上,根据价差实现梯度降价后方可继续挂网采购,价差较大的须进一步加大降价幅度。

至此,我省已经开展了三批四轮梯度降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辐射效应非常明显。

第一批共包括两轮。第一轮为沈阳、大连作为“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过程中,对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25个品种,涉及299个品规、110个企业的药品实行梯度降价,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达到梯度降价降幅要求的共计132个品规,平均降幅为22.97%;第二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实施范围过程中,对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25个品种,涉及310个品规、108个企业的药品实行梯度降价,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达到梯度降价降幅要求的共计136个品规,平均降幅为24.45%,覆盖范围为除沈阳、大连外的其他12个地市。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对阿比特龙口服常释剂型等32个品种,涉及718个品规、292个企业的药品实行梯度降价,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达到梯度降价降幅要求的共计138个品规,平均降幅为25.96%,今年4月25日已在全省同步实施。通过梯度降价,有效降低了同类药品的价格,提高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辐射效应和系统集成效果,显著降低了患者采购药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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