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2020年11月05日16:42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11月5日电 (王斯文)在对应模块输入报警手机号,即可查询报警内容、受理单位、受理时间和处警结果;报警群众输入平台发送的案件编号,就可以通过案件办理进度条,看到民警都采取了哪些侦办举措以及对应的完成时间……

11月5日,本网从辽宁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让群众、企业体验到便捷、高效的工作效率,实现“有案不求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即日起,“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行,这一平台的核心要素就是 “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

“三公开”指的是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的三大功能模块,具体包括:警情公开、案件办理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警情公开主要面向案件类警情的报警人公开警情处理具体情况,在这个功能模块输入报警手机号,获取随机验证码,即可查询报警内容、受理单位、受理时间和处警结果,还可以对警情处理进行满意度评价;案件办理公开主要向案件被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公开行政、刑事案件办理进展程度。在这个功能模块输入平台发送的案件编号,就可以通过案件办理进度条,直观地看到民警都采取了哪些侦办举措以及对应的完成时间;同时,面向全社会公开全省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了案件事实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等规定不公开的情形,其余决定书均向社会公开。

针对“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如何为群众提供服务,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徐长林告诉记者:“群众会收到公安机关发送的两类提示短信:一是警情查询短信。平台会向案件类警情报警人发送平台网址和查询提示;二是受立案通知短信。行政案件受案、刑事案件立案后,平台会向系统登记的被害人或其监护人手机号发送通知短信,告知案件编号,此后被害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案件编号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展。”

为保障群众实时了解执法办案流程,消除疑惑,有效监督,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的警情、案件进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同步实时公开到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群众认为接处警、受立案以及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可及时向公安机关督察、信访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据介绍,之前,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已投入试运行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试运行期间,此平台共提供查询服务10.8万人次,发送提示短信32万条,提供可查警情158万条、案件75万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3.6万份。此外,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业务培训、配套机制建设也已完成,常态化巡查监督也正在有序开展。

(责编:汤龙、王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