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安严打涉企犯罪 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10月23日15:42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营商利企、保驾护航。”丹东宽甸某矿业有限公司将一面锦旗送到丹东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感谢公安机关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日前,经侦大队接到丹东宽甸某矿业有限公司经理张某报案,称原公司负责人郭某在管理公司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3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迅速展开侦查,于近日在本溪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并立即帮助企业做好挽损工作。

近年来,丹东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万警联万企”等活动,通过召开恳谈会和进企业访民情中的反馈,聚焦企业诉求,积极搜集违法犯罪线索,从严打击涉企犯罪、快侦快办涉企案件,全力打造尊商重商、安商护商、便企利企的社会环境。年初以来,共破获各类涉企犯罪案件57起,挽回经济损失7千万余元。

以“为企纾困、助企发展”为目标,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涉企案件攻坚行动,强化涉企现案办理,推进涉企积案清理,破获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涉企案件,抓捕一批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嫌疑人,为企业追缴挽回一批涉案财物,达到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相统一。

全面梳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立案件中,受害方为企业或企业实际经营者,确属于企业合法权益被侵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尚未办结的案件。对梳理出的涉企案件,通过定期调度、合成作战等形式,做到“一案一档”、“一案一策”,并对重点案件纳入市局局长督办案件机制,进行挂牌督办,强力推进案件侦办,能够立即办理的要不等不靠,全力攻坚;不能立即解决的,明确破案措施和时间表、任务书,力争年底前“清零”。

3月份,丹东东港市公安局长山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报案称,其企业内部职工放在办公室内的两万余元现金被盗。民警经过侦查,将盗窃犯罪嫌疑人郝某抓获,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郝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罚,偷偷搬离了暂住地,并且更换了手机号。随后,郝某被东港市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为尽快帮助企业挽损,民警加大对郝某追逃力度,启动丹东市局局长督办案件机制,多警种协同作战,于10月10日,将郝某抓捕归案。

实行侦办经济案件告知回访制度,受理涉企经济案件后,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及时解答企业咨询,自觉接受企业监督。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通过登门回访、信件回访、短信回访、网络回访等形式,了解报案人对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意见和建议。

依法严厉打击威胁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诬告陷害、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对于民营企业受到侵害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符合受(立)案条件的快速受理、及时立案,并在法定时限内快速办结。加大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扰乱、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防止利用行政和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法办案,办案过程中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

此外,持续开展以打击集资诈骗为主的“云剑”行动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昆仑”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近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到振兴公安分局报案称:丹东人苏某通过网店在网上私自销售该网校教育视频,数量500件以上,获利金额约10多万元。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经侦查,分局在振兴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维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

在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的同时,全市各级公安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派出所协调有关部门,将民营企业及周边的视频探头接入派出所勤务指挥室,视频巡逻员重点对企业及周边开展视频巡逻。

在严打涉企犯罪的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法制宣传和预警防范双管齐下,对内防止企业自身犯罪,对外防企业遭受侵害,从而最大程度铲除涉企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

10月15日,丹东振兴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其公司钢材被一张姓男子租借后私自出售。接到报警后,属地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展开案件的侦查工作。调查发现,自2019年9月5日至2020年7月3日,张姓男子以某工地需要租借钢管干活为由,先后从任某某公司租借钢管共计31次,重量约200吨,价值约80万左右。经大量侦查工作,民警于10月18日,先后将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每一起涉企案件侦破后,丹东公安机关都会对案件进行梳理总结,查找受害企业在思想认识、法律意识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弊端,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整改建议,并对那些存在类似问题的企业进行预警提示,督促其尽快整改,加强防范。

(责编:汤龙、王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