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生态环境执法免罚清单

孝媛

2020年09月23日20:30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为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出台了《沈阳市生态环境执法免予处罚清单(暂行)》(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按照执法宽严相济的思路,突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和对其他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即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环境守法。实施《清单》的主要目标就是环境执法要符合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统筹好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达到法律效果、环境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清单》规定了免予处罚的11种常见违法情形,免予处罚的条件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作出决定前,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作出守法承诺。对当事人改正情况要依法及时进行复查,对不遵守承诺的,应当依法予严惩,并记入社会信用档案,进行联合惩戒。

同时,《清单》针对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环境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作出了特别规定。鉴于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处罚金额较大,如果机械执法,不分情节,不分执法对象情况“一刀切”执法,可能远超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受能力,尤其是在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主体经营压力大,一旦再给予行政处罚,无疑是“雪上加霜”,导致无法再继续经营。《清单》规定了对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初次违法,非主观恶意,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未有合理群众信访,并能积极主动完成整改,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可以不予处罚。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还下发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在调查取证环节,要进行案件全过程记录,对免予处罚的情节事实进行详实取证;在案件处理环节,要认真核实相关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不得任意放宽或收紧标准,案件须经本单位负责人集体审议后作出决定。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