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

赵静

2020年08月29日08:33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2020年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8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2020年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个督察组已分别进驻沈阳、抚顺、锦州、营口,召开动员会,开通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标志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展开。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将对促进辽宁省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问题解决发挥重要作用。本次督察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辽宁省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边督边改,推动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督促各地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这次省级督察总的要求是“规范、严肃、权威”。要求严格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要求开展督察工作,体现规范性;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体现严肃性;要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见事见人见责任,体现权威性。

沈阳、抚顺、锦州、营口4个市主要领导在动员会上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要求,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安排,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接下来,督察组将继续进驻大连、鞍山、铁岭、朝阳4个市开展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截至8月28日9时,4个督察组共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169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后,向被督察对象转办163件。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