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进村(居)”宣讲活动

汤龙

2020年08月28日08:29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8月25日,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启动仪式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大辛二村举行,这标志着辽宁省为期1年的政策宣讲活动全面启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辽宁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活动目的是通过深入开展宣讲活动,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委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让城乡社区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活动时间自今年7月启动,到2021年7月底前结束,实现全省所有城乡社区全覆盖。

据了解,宣讲对象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等开展宣讲。宣讲内容主要突出四个专题。一是家庭监护专题,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二是儿童安全自护专题,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三是亲情沟通专题,宣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四是工作履职专题,宣讲村(居)委成员、儿童主任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组织形式上主要采取集中宣讲的形式实施。各县级民政部门应选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城乡社区,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宣讲,儿童督导员至少选取一个城乡社区开展集中宣讲。儿童主任负责对本村居的服务对象,进行不少于1次的集中宣讲。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由各级民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督促指导所在学校负责组织,村(居)委可在寒暑假期间,适当组织集中宣讲。各市、县级民政部门至少要确定1个城乡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组织实地宣讲。此次集中宣讲应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在城乡社区当地,依托村居的会议室、广场、院坝等场所进行。对服务对象较少的,可采取联合宣讲、入户宣讲的方式实施。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