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可按需“点单”

刘家伟

2020年08月14日06:59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鞍山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可按需“点单”

  8月11日,记者从鞍山市住建局获悉,作为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鞍山市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党建引领组建议事机构,请居民协商征求其意见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真正将改造改到百姓心坎上,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鞍山市每个改造小区都建立社区党组织,搭建由居民党员、社区网格党员、社区民警、社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等组成的议事机构,结合改造工作,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邀请居民协商征求意见,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与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

  在此基础上,鞍山市改造小区将因地制宜、因民所需确定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具体改造内容清单。其中,基础类指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指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指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等。

  鞍山市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将实施封闭式物业管理,按照“有偿低价、专业服务、保障基本”的原则,实行保障型物业服务,引入社会资本或国有物业公司参与小区后续管理,不断完善日常管理长效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小区活力。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提升小区自我更新能力,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据介绍,鞍山市今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3个,近4.6万户居民受益。

(责编:王斯文、汤龙)